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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
水质检测中心负责对制水分公司的pH、余氯、浑浊度等在线监测仪进行校准,仪器检定频率为每季度校准一次。
pH、浑浊度在线监测仪采用标准溶液进行校准;
化学计量检测实验室余氯在线监测仪采用有计量部门出具检定合格证的仪器进行比对校准。
第十二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
实验室仪器设备包括水质检测中心水质检测仪器设备和各水厂二级化验室水质检测仪器设备。
1、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存放的环境条件应符合仪器使用要求,确保仪器计量准确。并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2、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有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需要修理时,不得私自拆动,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仪器计量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进行维修。
3、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使用时填写仪器使用记录。
4、水质检测中心负责仪器设备检定工作。大型仪器设备由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所每年进行一次检定;小型仪器设备由济宁市计量测试所进行一次检定;几何量计量检测实验室玻璃仪器由济宁市计量测试所每三年进行一次检定;压力表每半年进行一次检定。
5、管网工程部测压表每半年统一报水质检测中心送检。
自觉遵守公正性声明
遵循科学求实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从事校准工作
校准费用不高于国家及省、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自觉遵守公正性声明
根据实际情况和客户需求,不断改进业务流程,符合校准工作在服务的时间标准内完成
主动了解客户需要, 提供质优服务,及时受理和处置客户的投诉,提供快捷、方便的后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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